K8凯发一触即发

K8凯发一触即发集团制药总厂胶囊抛光分选一体机招标
来源:K8凯发一触即发集团 日期:2023.11.09 浏览量:1804
招标状态:招标结束

K8凯发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制药总厂胶囊抛光分选一体机招标公告

K8凯发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K8凯发一触即发集团制药总厂胶囊抛光分选一体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方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K8凯发一触即发集团制药总厂胶囊抛光分选一体机招标

二、具体要求:

1、需求内容:

序号

   

效率

胶囊模型

数量

单位

   

1

胶囊抛光分选一体机

8500-10000粒/分

0#

1

随机另外配备1套抛光组件和1套吸尘器捕尘袋

2

胶囊抛光分选一体机

8500-10000粒/分

1#

1

随机另外配备1套抛光组件和1套吸尘器捕尘袋

2、技术要求:

URS-01

本次采购的胶囊抛光分选一体机与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造的CFM-7500(CFM-6000)型胶囊填充机配套使用,连接方式、尺寸由中标方实地踏查后确定。

URS-02

胶囊抛光分选一体机需设计为可移动式,便于我厂在不同的工段使用。

URS-03

我厂对胶囊剂产品的抛光过程中要使用石蜡,因此抛光机必须设置石蜡添加装置,并能使石蜡与药粒混合均匀。

URS-04

与药品接触的部件,必须使用316L和304等符合现代制药制造要求的材料。

URS-05

生产效率:8500-10000粒/

URS-06

具有不良品分离能力,能够将插劈、豁口、合帽不正、空胶囊、白壳、蓝帽、漏粉、碎片的缺陷胶囊分选出来。不良品占比5%时设备仍能保证分选质量和速度。

URS-07

抛光主轴刷应为可拆卸结构,便于更换、清洗。

URS-08

所有连接用标准件、紧固用标准件应为不锈钢材质。

URS-09

分选合格品出料口加配连接件,可接直径350mm的塑料袋并系紧袋口。

 

……其他详细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见招标文件。

3、需求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4、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哈黑公路388号

技术答疑人及电话:吴继华      电话:18745071191

三、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1、付款条件:合同生效后,7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并进行培训,经测试合格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开具全额13%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在一年的保修期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

2、结算方式:电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法人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2、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售后服务相关事宜文件。

3、各投标单位投标方必须为设备制造商。

4、各投标单位需提供胶囊制剂类设备业绩。

5 投标单位一般情况表。

6、 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红章)。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2023年11月15日,9:00至16:00。

报名方式:K8凯发一触即发采购系统报名,供应商报名网址( )。

2、开标时间: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标书款:招标文件每份1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只可提供收据),并于标书款缴纳截止日期前,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在SRMK8凯发一触即发采购系统上对应标段的招标单中上传,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千元整(2000元),请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K8凯发一触即发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分别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名:K8凯发一触即发集团制药总厂

开户行:工商银行和兴支行

号:3500042109006000137

3)汇款注意事项

①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从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K8凯发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帐户,并保证在招标前一个工作日汇到。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若项目在月初或月底开标,需提前缴纳),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请注明招标名称和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丽丽       联系电话:0451-51870212

电子邮箱:chaill@nuantongzhan.com

七、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K8凯发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K8凯发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